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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/記者何祥裕、張祐齊/台北縣報導】 2007.05.02 03:27 am



台北縣永和市一名麵攤老闆娘倒垃圾,垃圾車將垃圾壓入時,突然噴出大量強鹼溶液,灼傷

她的臉與胸口,送醫後右眼因嚴重感染而挖除。由於相關單位至今仍推諉卸責,她一狀告上

法院。

六十歲的李姓婦人在家附近擺麵攤,談起這場意外時,仍然心有餘悸地全身顫抖。她說,今

年一月十七日晚上七點多,她跟平常一樣提著垃圾到竹林路巷口等候垃圾車,垃圾車一停靠

路邊,十餘名民眾一擁而上往垃圾車丟垃圾,她不想跟大家擠,於是繞到垃圾車左後方丟垃圾。

「丟完垃圾後,垃圾車隨隊人員就按鈕壓縮垃圾,我只聽見『砰』的一聲,接著臉上、前胸就

被不明液體噴濺,隨之而來的竟是如燒傷般的劇痛!」李姓婦人回憶,她當時手掩著臉痛苦哀

嚎,一旁的眼鏡行員工目睹意外,趕緊幫她清洗。

由於李姓婦人臉部與胸前疑遭不明液體灼傷,經清洗後右眼仍然疼痛不已,眼鏡行員工趕緊幫

婦人叫計程車送往永和耕莘醫院,之後又轉送台大醫院急救,醫院人員採集婦人眼睛不明液體

化驗,證實是強鹼,隨後立即開刀救治,還是無法治癒。

李姓婦人前後一共在醫院住院兩次,第一次住院一個月,後來又住院五天,右眼歷經四次手術,

但仍因為嚴重感染經施打抗生素無效後,醫院認為她的右眼已經無法保留,於是動手術剜除。目

前李姓婦人的右眼已經摘除,近日將等候醫院檢查,若狀況穩定將裝置義眼。

李姓婦人說,她根本沒有想到只是每天例行的倒垃圾,最後竟然落得要挖掉右眼的下場,因為這場

意外,她花了卅多萬元積蓄治療眼睛,原本的麵攤也收掉,小女兒還辭去工作陪她治療。

【2007/05/02 聯合報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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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倒垃圾也會有事情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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